首页 > 资讯 > > 正文

河北修订通过渔业船舶管理条例

2023-08-04 10:32:06 来源:中国水运报 分享到:


(资料图片)

近日,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《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,共8个章节65条,从渔船生产、渔港管理、渔船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渔船管理的规范。《条例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《条例》提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类资本投资远洋捕捞业,扶持提高远洋捕捞能力,对于制造、改造和引进具有先进技术装备的远洋渔业船舶,应当在资金、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。同时,应当调控近海和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规模,促进渔业船舶转型升级。

在责任分工方面,《条例》将涉渔船舶修造联合监管上升到立法层面,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、渔业、渔船检验等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,建立溯源倒查机制,对渔船修造实现全过程监管。

在渔业船舶改造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适用范围是本省辖区内渔业船舶的制造、改造、维修、使用、管理以及渔业港口的服务保障等活动,提出改造捕捞渔船应当遵守不得超过批准的主机功率指标、不得擅自改变原船舶的作业性质和作业类型等具体规定,禁止利用养殖渔业船舶从事捕捞作业。

《条例》明确,禁止无船名船号、无船舶证书、无船籍港的船舶从事渔业活动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、公安机关以及海事管理等相关机构,开展联合执法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依法查处无船名船号、无船舶证书、无船籍港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以及非法从事捕捞作业的快艇等。

标签:

x 广告
x 广告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3 港澳仪表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3022245号-31   联系邮箱:435 226 40 @qq.com